我国律师法目前存在的问题

如题所述

1.律师法的宣传还不够到位

主要表现在阶段性、集中性的宣传多,经常性、广泛性的宣传少,主管部门宣传的多,多部门联合宣传的少,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部分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律师法》的知晓率还不高,一些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不了解律师制度,对律师的职能作用和执业活动存在片面认识。

2.律师业整体发展不够平衡

我区律所和律师数量不足,发展存在不平衡:一是我区共有村(社区)683个,律所仅2个,律师仅28名;二是律师业务中诉讼业务较多,非诉讼业务较少,民商事和刑事等传统业务律师较多,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等高端业务领域的律师数量偏少,律师人才培养有待加强。

3.律师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我区律师通过参政议政、随领导接待信访、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服务政府法治建设,但律师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且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律师积极性未充分调动。

4.少数律师的业务素质不高

个别律师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代理案件不钻研业务,而是通过拉关系、找门路试图达到个人目的。个别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少数律师职业素质欠缺,导致发生执业行为不规范、不尽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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