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在爸爸那里,可以迁到妈妈那里吗

如题所述

可以
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申请16周岁以下(高中及其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父母书面申请书;
2、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父亲或母亲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亲或母亲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校生子女的《学籍证明》。
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
孩子户口从父亲名下迁到母亲名下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政策要求,请到孩子户籍派出所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即可根据我国户籍法规定,两人具有夫妻关系或已经离异具有孩子的,一方需要迁移户口的,需要父母携带孩子的户口本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进行迁移即可。
小孩户口是可以迁移的,只要父亲同意转让迁移。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第二条规定: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但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办理户口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入户。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填写随迁单;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孩子户口从父亲名下迁到母亲名下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政策要求,请到孩子户籍派出所办理有关迁移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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