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快多久出狱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20年以上!一般被判为死缓的犯罪份子都是犯了很严重的罪,但并不代表死缓就一定会被执行死刑,只要两年内没有什么故意犯罪是不会被判死刑的。那么对于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才能出狱?下面就让法律快车我为大家带来的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才能出狱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才能出狱
  
1、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缓刑期满未故意犯罪,那么减刑为无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可以依法减刑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罚不得低于10年,缓刑的2年徒刑不计入这10年。
  
3、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4、综上死缓至少应该是12年以上(不包括12年)。
具体如下:死缓没有执行死刑的话就是转为无期徒刑了。表现好可以减刑。判刑的过程如下: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法律在线询问免费私信为你解答。死缓和无期徒刑会蹲很久的监狱,时间说出来其实挺吓人。就拿死缓来说,在我国死缓符合减刑条件,一般减为有期徒刑25年。而在减为有期徒刑25年以前,在看守所呆二年最少,接着在监狱服刑三年才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再过三年减为有期徒刑25年,也就是当减为有期徒刑25年的时候,其实已经蹲了看守所监狱8年了。剩下的25年,最多减4年,这是封顶减刑的幅度,需要在监狱服刑21年,加上之前看守所2年和减到有期徒刑的6年时间,加起来就是29年。判死缓从进看守所到回家,最少要29年。这还是快的,还可以更慢,想想都可怕。一个20岁的小伙子进去,出来的时候都50岁了。一个50岁的判死缓进去,出去的时候只有骨灰。无期徒刑死缓快很多,一般判决无期徒刑在看守所也呆2年,去监狱3年减为有期徒刑22年。这时已经5年了,还是快的。剩下的22年最多减刑4年,需要服刑18年。无期徒刑从进看守所到刑满释放,监狱里面最少服刑21年,看守所2年,差不多23年。一个40岁的男人判无期徒刑,63岁才可以出狱,很可怕的。死缓可以变无期,无期还可以变为有期,如果在狱中表现良好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最短蹲个十年左右就可以出狱了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至少要坐17年或20年牢,才能出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都属于死刑的范畴,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
如果一个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说明其罪行不至于判处立即执行,即罪行还不是极其严重,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可以使用死刑立即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注意,是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是不需要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只有故意犯罪,才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只要在二年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或者虽然有过失犯罪,那么在二年考验期后将被减为无期徒刑,如在二年内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考验期后将被直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刑的剥夺政治权利也相应的减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