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女方能迁户口吗?

如题所述

协议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簿,致使女方的户口不能迁出,女方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及 离婚协议书 ,到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说明情况,由派出所通知男方将户口簿送来,如果男方拒绝还是不给,派出所民警可以直接开出迁移证,将女方的户口迁走,并在户口底簿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即可。链接: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 户口所在地 公安派出所 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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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09
**可以**。如果男方不愿意给出户口本,女方仍然可以将户口迁出。这是因为户口本是双方共有、共用的,而不是“户主”一人所有的。如果女方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使用户口本。或者,她也可以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户籍登记机关可以为她制发仅含首页和本人登记卡的户口本,凭此一样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外,如果女方能够确认户口本确实在男方那里,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告对方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