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入主要包括什么?

如题所述

这题里面的其他收入是指: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费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几种:

1、投资收益。

2、利息收入。

3、损赠收入。

4、固定资产租赁收入。

5、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

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具体包含的内容为:

1、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向除附属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投资而取得的收益。但不包括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

投资收益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投资期间分得的利息或红利;二是出售或收回投资时形成的买卖差价或收回价值与最初投资价值的差额,该差异为正数时,即为收益;为负数时,即为损失。

2、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因在银行存款或与其他单位或企业的资金往来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它不包括事业单位在各种债券投资上的利息收入,如国库券利息收入,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等,这些利息收入应列为事业单位的投资收益。

3、损赠收入: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内部职工)无偿赠送给事业单位的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包括实物或现金。限定用途的损赠财物应在拨入专款中单独反映。

4、固定资产租赁收入:事业单位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出租给其他单位或团体使用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扩展资料:

法律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为实现特定经济社会领域的政策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依法向特定群体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一种非税收入。

政府性基金种类繁多,与一般税、特殊类型税、规费、受益费等有着明显区别,其基本特征表现为特别政策性、被课征群体特定性、特殊的法律关联性、非对待给付性和专款专用性。

尽管与域外类似之财政工具一样,政府性基金同为具有扩张性质的财政工具,但却有其不同的产生背景和现实状况,在相当程度上是我国财政体制失范的产物,并在事实上曾经一度被滥用。

即便在政府性基金管理日渐规范的今天,如何有效规范和约束政府性基金这一特别财政收支工具,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依然是政府性基金法律制度中值得研究的中心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性基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