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才落户新政策涉及多方面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 学历落户:
a. 大专学历人员,若毕业未满两年,可以直接根据学历落户。
b. 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可以直接落户,无需提供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
2. 职业技能和职称落户: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满足条件者可以申请落户。
法律依据为《合肥市财政助力“筑巢引凤”聚人才》第三条,该条款旨在安居保障,解除人才的后顾之忧。政策加快了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的建设,并放宽了人才落户政策。符合条件的自愿来合肥工作的人才,可以先行落户。在合肥创新创业的人才,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
对新落户且在合肥工作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政府将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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