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政策学习笔记】医保支付方式(结算方式)(2023.12更新)

如题所述

2023年12月更新的广州医保政策调整,医保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有所调整,市医保局在假期后发布了新规定。原有的术语已与国家标准同步,新文件是对旧制度的补充,将“次均限额”和“次均定额”合并至“按病种付费”,广州在执行DIP(按分值付费)时显得有些不完全符合国家的定义,部分内容已单独处理到其他文件中。

新的穗医保规字〔2023〕2号文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结算办法,强调了DRG/DIP(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的试点推广,广州、深圳等地采用DIP,佛山采用DRG。基础和常见的结算方式将在本文详细解析,以2024年新办法为准,旧版结算办法的说明可参考先前内容。

结算方式包括人次平均费用限额,针对家庭病床和单病种,设定了费用上限;总额付费适用于医联体,涉及医保资金的分配;病种分值付费(DIP)主要针对住院,通过大数据计算分值,预防过度诊断;床日分值付费主要针对精神病和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则是按需付费,常与“限额”配合使用。

人数平均费用定额和床日平均费用限额针对特定情况,如透析和家庭病床,有相应的额度管理。年人均限额和定额则涉及到年度报销上限,如普通门诊费用和院校内的医疗费用,旨在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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