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受纪律处分的学生,附加给予下列限制:
(一)受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定,不得被评选或授予各类荣誉称号,不得申请各类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
(二)受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专升本考试。
考试心态
一、排除外界干扰,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二、提高自身修养,做一名诚信学生。请同学们切记:“分数诚可贵,奖励价更高,若为诚信故,两者皆可抛”。
三、在考试过程中尊重监考老师,端正学习与考试的态度,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实事求是,杜绝一切考试作弊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