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3.0人才分类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3
吉林省人才3.0人才分类标准为A类人才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B类人才在国内某一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C类人才为省部级领军型人才,D类人才为本行业领域内权威专家,E类人才为青年后备型专业技术、高技能技能人才。
1、A类人才: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获得国家顶级认可或享有国际公认顶级声誉,或在国内重要专业领域达到顶级水准,获得国家院士级业绩贡献或国家权威认可的专业领域肯定,或在国际国内专业领域取得杰出性成绩,且取得国际国内权威性成就:或在国际性公认最具权威性、影响力的赛事活动取得最高成绩的文体领域人才。
2、B类人才:在国内某一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获得国家级专业技术(技能)方面重大成就或在国际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最高成绩:或在国内某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卡脖子”关键技术领域获得权威认可的突破性技术创新:或在国内某一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卓越人才
3、C类人才:为省部级领军型人才,在本领域有独创性成就,或屡获国家级技术创新类权威业绩且排名靠前,或国家级重点培养青年人才:或省部级重点培养青年人才、在行业领域内权威专家和我省某一专业领域顶尖型人才。
4、D类人才:为本行业领域内权威专家和为吉林省省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才,或省内专业领域拔尖型人才及省内专业领域重点培养青年优秀人才。
5、E类人才:为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型专业技术、高技能技能人才,或吉林省乡村振兴工作急需紧缺的农村实用型人才。
6、《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是为了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发挥人才引领驱动作用,推进人才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吉林全面振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条例。《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