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强制性的认识。

如题所述

【要点】
(1)这是义务教育最突出的特性。强制性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强迫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或标准的性质。(2分)
强制性在法律上体现为两方面,一方面体现为必须的行为,另一方面体现为禁止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对这两方面均有明确规定。其不但对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有强制性规定,而且对政府、学校、教师、社会、家长等,均有强制性规定。例如,《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此款中的两个“必须”分别体现了对适龄儿童、少年和政府的强制性。这也意味着,由于各种原因各相关主体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未能让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分)
(2)在论述过程中,联系实际加以说明的,可酌情加1~5分。(5分)
[注:上述五个要点及其简要说明各占3分,共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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