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错案件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生活中难免会遇上纠纷,如果纠纷引发了更大的纷争,则需要派出所出面协调,有些人就去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因为一时疏忽没有仔细侦查便立案了,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又我为大家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派出所立错案件怎么办?
      派出所立错案,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10。如果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立案的条件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立案的来源
      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
      举报,是检举和揭发的总称。所谓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
      报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将其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侵害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
      3、犯罪人的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被发觉之前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人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肩负着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任务,当其在执行公务中,一旦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就应当主动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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