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集体和国企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1、含义上的区别。集体企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和产品由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占有的企业;国有企业,是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企业;
2、分类上的区别。集体企业大体分为两类,城镇集体企业,包括区办、县办、街道办的集体企业,以及劳动者集资合伙办的集体企业等等;乡镇集体企业,包括乡村企业和农村合作企业;国有企业分为特殊法人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国有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国有参股公司受到公司法规范;
3、性质上的区别。集体企业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在其经营管理方面应有完全的自主选择权。集体企业的收入由集体企业自己分配;国企的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就是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而所谓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就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因而,所谓国企的性质,实质就是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所具有的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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