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营业期限、发证日期之间的关系

如题所述

分析如下:

1、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和发证日期没有区别,就是一个东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成立日期与营业期限起始日期相同很正常,因为公司正是从成立之日开始营业的。

2、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按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正本)要悬挂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副本以折页的开合方式设计的方便携带。

3、左边的日期为成立日期与经营期限;右边的为发照日期,也就是说,这个执照发生过变更,并且是在08年9月8号进行的。

拓展资料

工商注册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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