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存银行里的钱取不出来,银行让去司法公证处开证明,公证处给一个证明单派出所为什么不盖章?

如题所述

父亲去世存银行里的钱取不出来,司法公证处开了证明,派出所不盖章是应该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公证处的证明由派出所盖章。
老人突然去世银行里的钱处理方法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储蓄存款人死亡后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取应该遵循以下规定: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办继承权证明书,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继承权证明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输过户或支付手续。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3)在国外的华侨和港澳同胞等在国内储蓄机构的存款或委托银行代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者,凭原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申请继承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的过户和支付手续。
(4)在我国定居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存入我国储蓄机构的存款,其存款过户手续按与我国公民存款相同办理。与我国订有双边领事协定的外国侨民应按协定具体规定办理。
(5)继承人在国外,可凭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存款过户支取手续。
(6)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属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其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家所有。属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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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5
家中老人去世,存在银行的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提取。所以公证处不是开证明,而是出具法定继承公证书。公证处给一个证明单是不合法的,派出所不盖章是合法的。因为派出所是执法机关,办理公务必须依法进行,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公证处的证明应该由派出所盖章的。公证处可以对民事行为进行证明,比如老人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有几个,这些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人遗产。所以说,公证处的证明派出所不盖章是正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8
你父亲去世,到银行里的钱取不出来,但是公证处给你开但是派出所为什么不给你开
因为最近几年出现了很多这种情况,所以说派出所现在一般的公章不乱盖,而且也不乱开,特别涉及到人员的死亡,这一块应该是不会给你开的,好像是派出所有,现在有,正式的声明,这种证明他是不开的
你现在有,公证处的证明单,还有你家人的火化死亡证明的话,再加上你父亲的身份证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还出现这个情况,银行还卡你的话,那你到银行去打电话报警。或者是问银行到底需要什么条件 这种情况应该来说,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你最好是到银行去看看,不行的话,到社保局开一个死亡证明也行吧,自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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