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的物业费与交房时的物业费不一样怎么办?

如题所述

以物业服务企业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依据如下:
1、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规定;应当要求收费人提供已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文件为准。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的规定,如果买卖合同中未与你约定计费起始时间,应当要求收费人提供相关备案的文件为准。收费人不能提供相关备案文件,足以证明其尚未按规定提供服务。
2、备案的服务合同,应当符合《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法律授权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均无需买受人业主个人单独签订,且对买受人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3、建设单位出售其所建住宅,应当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依照法规、行业规范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此外,临时管理规约不得违背《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必须尊重买受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十项权利以及六项义务,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详情见本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应尽义务”等文章。依法依规提出建议,希望采纳,祝朋友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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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29
认买房时的费用
交房以前业主跟物业公司都没见过,不可能跟物业公司单独签物业合同,所以都是在购房合同里就约定了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费收费标准以及物业公司是谁,所以,白纸黑字双方都认可的物业费定价就是购房合同里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费用。收房时物业公司涨价属于单方面的,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所以,业主只认买房时的费用,如果物业公司单方面涨价,那么,你们业主是不是也能单方面降价,那还签合同干嘛,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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