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居住权,也是物权法的规定内容,民法通则里什么时候有过居住权这三个字。物权法里没有规定居住权,所以大陆是没有居住权这个概念的。在中国,你是没有房屋土地的所有权的,或者说中国的房屋所有权是用益物权而不是完整的所有权。如果是拆迁公司强拆,你可以去民事法院起诉他们,要求他们排除妨害。如果是政府强拆的行政行为,那就呵呵了,依照规定你应该配合完成执法,然后去复议,复议失败再上诉到行政法院.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未成年的子女享有父母房屋的居住权,已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则不享有父母房屋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