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所以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合同的,装修装饰费由被拆迁人支付,那么租户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承租租赁合同。
扩展资料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拆迁补偿
正常都不用,如果你遇到狠人(不映射任何肤色国籍或者民族)就难说。
近日某女子租了15年的房子拆迁得260万,
要求房东分自己一半,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后网上发视频控诉房东,
表示自己住了15年对房子已经住出了感情,且出钱装修过房子的。
网络舆论主要还是倾向于业主的,
老雷也觉得不应该分拆迁款给租客,出于严谨考虑咨询了一位不靠谱的律师朋友。
律师朋友表示一般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租客很少会得到补偿。
历史遗留的公租房、单位租赁房会考虑租客的安置问题,不过不一定要安排继续租赁到新房,可能会安排到其他公租房中(老破小),估计以后的廉租房、人才公寓政策性租赁用房也会沿用这一套。
而如果是商铺、厂房等经营场所会考虑给予停业补偿,但实际操作中一般会延长清场期至其租赁期结束。
而广州这边的城市改造是比较缓慢的,特别是上次点名黄埔改造过快之后。
所以从洽谈旧改方案到清场搬离一般有数个月至数年时间,给“租赁到期”流出了足够时间。
而且,业主还可以发动“单方解除合同”技能,按合同约定赔偿租客即可。
远远未到要与租客分享拆迁补偿的地步。
氮素,未来可能有一个变数:居住权登记
根据物权法,居住区可以以遗嘱方式或者合同方式登记。
这就有可能以后部分房产的产权与居住区是分开的。
至于这种情况怎么补偿,老雷觉得最后还是得产权人与居住权人自行协商。
所以以后房屋租赁过程中要注意了!
对于业主来说,
最好一年一签,并约定好解除合同过补偿条款。
对于租客来说,如果能登记租赁权的如果代价不大的话建议登记,
一来如果房屋拆迁,也多一个机会(虽然就算拆迁了,能获得安置的机会也很渺茫)
另一方面如果前两年沸沸扬扬那个全国性政策落地,居住权可能会获得地段的学位(虽然这个机会也非常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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