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个别观光签证(包括16项)
签发对象:兹证明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进行家庭旅行或个人旅游者
※5人以上的团体观光原则上需申请团体签证
邀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无
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1. 护照
2. 1张照片
3. 1张签证申请表
4. 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简历
6.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7.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最近6个月内的信用卡帐单, 能确认最近6个月内存取款情况的存折复印件, 车辆·房产的所有证明,银行存款证明, 收入证明,纳税证明中的任意1项
* 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9..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北京管辖范围的)
* 持有北京户口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5.6.7项
摘自韩国大使馆网站:
http://china.koreanembassy.cn/consular/consular_03_02c.aspx?bm=4&sm=3&f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