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在法庭中询问被告人(目的、内容、注意事项)
2.对公诉方一些主要形式的证据的质证
3.提出辩护方证据
4.法庭辩论
(1)识别庭辩焦点:对公诉意见的反驳。辩护律师通常只需要通过证明(或论证)公诉方指控中的一个犯罪构成要件不成立(或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地成立)即可取得无罪辩护的成功。
(2)建立辩论主题:辩护律师要主动地将辩论焦点转换成辩论主题,让法庭的审理纳入到辩护律师最有把握的轨道。
(3)组织庭辩内容:无罪辩护的律师在法庭辩论中的发言首先要阐明被告人无罪的结论,辩论的重点是论述无罪的事实和法律理由,最后是重申被告人无罪的结论。
(4)庭辩发言技巧:庭辩中,律师要说服的是裁判者,律师要以毋庸置疑的语气将被告人无罪的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清晰地阐述给裁判者。
抗辩方法:
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辩护律师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1、案件事实辩护
(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
(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
2、证据不足辩护
(1)“孤证”不能定案
(2)排除不合法、不真实、与案件无关联的证据
(3)证据不能构成证据链不能定案
(4)证据不充分不能定案。
3、法律适用辩护
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但辩护律师认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