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的全款房,婚后加了对方名字。如果要离婚2021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是对半分吗?

如题。。求解答。。

关于您的这个问题,婚前父母出全资买房,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如果婚后加名,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夫妻双方对于房屋贡献程度予以分割,因此不一定是平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进行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相当于将该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对另一方进行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共同财产并不意味着分割时会一人一半。安嘉律师提示,财产分割时,法官不仅会考虑房屋的登记取得情况,还会考虑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的贡献程度。举个例子来讲,如果男方婚前的房屋在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完成变更产权登记后,女方起诉离婚。即使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法院会对于房屋购买情况进行判断。很大可能会参考出资情况,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割。
那么如果房屋没有办理变更过户,夫妻只是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归属,是否有效呢?安嘉律师在这里提示,如果该协议没有进行公证,那么一定要抓紧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为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除非进行公证,否则赠与一方享有任意撤销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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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3
应该对半分。既然加了对方的名字,那就说明该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了。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各自的份额,且对份额有争议的,一般应认定为双方各半。
第2个回答  2021-03-03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进行财产分割,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若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对方名字,视为双方对房产的权属进行了重新约定,属于共同财产,法院会认为你意愿将该房产作为共有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商对房产进行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裁决。
第3个回答  2021-03-03
楼上的都不懂,民法典新规:不管谁出资,都是以房产证为准,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就是这两人的各占一半。
第4个回答  2021-03-03
父母出资的全款房是赠与的结婚礼物还是给孩子提供的居住房,新婚姻和继承法明确规定,婚前财产,继承财产,被赠与的财产均为拥有人的私人财产。拥有人与他人共分享另当别沦,所以单靠在房产证上加名,并不意味着离婚时拥有一半的分割权,有不良意图的不法行为,也不可分割财产,当拥有人把私人财产与之分享后,分享人有违背被分享人的真实意图的,拥有人可以撤悔,如同赠与与捐赠行为一样,违背条约协议可撤消或追究责任。追问

抖音上也是两个说法。一是说出资。没出资就没权分。二是说加了就是一半。懒得纠结了。你字最多给你了。

追答

现在民法典明确,不是你加名字就有份,以前这样的,后来骗婚骗财产的案子太多了,所以才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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