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秦皇岛,我因请假的问题没有与单位达成一致单位把我开除,我的社保关系都在单位,单位的劳资员后来通知我要停缴我的保险,我同意了并要求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等,并且一再声明是单位开除我,可是那个新来的劳资员什么也不懂,就按我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给我去劳动局办了解除手续,并且事后也没有及时通知我解除的理由,一个月后我让他帮我问一下失业金的事,他告诉我领不了因为我是本人自愿解除的,并且已经过了领失业金有效期了,我一直在外地,是他一手帮我办理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我也从来没有签过字,所以我想问一下怎样可以维护我的权利,领取失业金!重谢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