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潢川县城镇低保标准是多少

如题所述

潢川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维护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暂定为每人每月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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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01
一月168元
第2个回答  2010-02-01
信阳市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7]177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明电[2007]38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

一、目标要求

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提高素质、改善条件、促进公开”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法规为重点,按照宣传发动、示范引路、对照检查、规范完善、总结提高等步骤,全面提高基层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把基层低保机构建设成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优秀窗口。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制度。各地在深入调研,科学评估现行各项低保制度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群众评议、长期公示、分类管理、定期审验、档案管理和社会化发放等6项制度,做到内容具体,要求明确,程序清楚,便于实施。

1.群众评议制度。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分别成立低保待遇评议小组,对申请低保待遇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评议情况和评议结果有记录,参加人员有签字。

2.长期公示制度。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居)委会设立长年固定公示栏。公示内容应包括固定公示内容和动态公示内容。

固定公示内容:有关低保政策;低保待遇申请程序和所需提交有关材料;举报电话号码。

动态公示内容:

城市低保应公示:低保待遇公布榜(按全省统一格式长期公示)、取消人员名单、低保金变更人员名单。动态公示内容每月更新一次。

农村低保应公示:低保待遇公布榜(按全省统一格式长期公示)、取消人员名单、资金发放情况。动态公示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3.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低保对象年龄、劳动能力、健康状况,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A、B、C分类管理。具体分类办法由各县区民政局、市管各管理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原则将“三无”人员归为A类管理。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参照城市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按A、B、C类,拉开补差档次,并于2008年3月底前完成分类管理。

4.定期审验制度。在分类管理基础上,县级民政部门实行定期审验制度。城市低保对象按类别定期审验,A类对象1年审验1次,B类对象每6个月审验1次,C类对象每3个月审验1次。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A类、B类每年审验一次,C类每6个月审验一次。

5.档案管理制度。低保对象审批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分类管理,做到专人管理、按期整理、内容齐全、存放整齐。低保对象审批原始档案由县级民政部门保存,保存期限按省民政厅、省档案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要建立低保对象台帐、《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本》、《保障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登记本》、《群众来访登记本》等,记录的内容和要素主要包括辖区低保对象人数、资金发放月份及数量、低保对象增减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入户调查情况、公示及意见反馈情况、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及村(组)开展公益性活动次数和时间(以小时计)、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等。低保对象台帐保存时间不低于3年,《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本》、《保障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登记本》、《群众来访登记本》等保存不低于1年,用于登记的各类本表式样由县(区)民政部门进行统一规范。

6.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和挤占。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除偏远山区和没有金融网点的乡(镇)外,城乡低保资金必须全部实行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减少资金运转环节,确保低保对象按时、足额、安全地领取到低保金。

(二)健全机制。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

1.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完善城乡低保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乡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等因素,适时调整当地城乡低保标准,逐步提高补差水平。

市区和各管理区民政部门要加强调研,关注城区物价指数变化、居民生活水平改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等情况,适时提出城市低保标准调整建议,确保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2.低保待遇审核审批机制。严格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信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信政[2003]14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信政[2006]35号)的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准确认定保障对象。

3.低保工作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紧密结合起来,使之制度化。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居)委会要分别成立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负责的群众代表和低保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低保待遇评议小组,对申请低保待遇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评议情况和评议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低保数据信息化管理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2.0版和农村低保信息软件的运用,将城乡低保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对象数据库,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局将在近期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平台(QQ群),各县区要积极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配备必要的电脑等硬件设施,年底前要实现市、县(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联网,实现全市低保工作信息资源共享。

(三)提高素质。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低保队伍建设,在建立健全低保工作机构、调配必要工作人员和解决必要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精湛的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中心,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树立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为民”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服务意识,打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组织案例研讨,提高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增强做好业务工作的能力;三是规范工作行为,端正工作态度,努力为低保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服务。

(四)改善条件。各地要关心基层,加强一线,逐一检查基层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条件欠缺,影响低保工作正常开展的,要向当地政府郑重反映;不能得到解决的,要报上一级政府督办,并报上级民政部门掌握。原则上,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有专门的低保受理窗口,社区居委会要有1-2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明确兼职低保工作人员。要着力建立起按上年度低保金支出总额或服务对象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经费的机制,确保基层工作经费。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7年11月15日至25日)。主要工作:1、组织必要的调查研究,切实弄清本地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依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3、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本辖区低保工作人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4、通过集中培训或指定教材、明确学习内容等方式,组织全体低保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为活动的扎实开展做好思想准备。

第二阶段:搞好示范(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31日)。各地要通过全面衡量,采取先行一步、分步实施的方法,乡镇(办事处)确定1个村(居委会)、县(区)确定1个乡镇和1个办事处作为规范化建设活动示范点,分别就群众评议、长期公示、分类管理、定期审验、档案管理、社会化发放等6个方面需要规范的运作流程、工作机制、保障形式、操作办法、监管措施等具体问题、具体环节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切合本地实际、符合规范要求、便于操作执行、相对稳定持久的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在本辖区推广。同时鼓励各乡镇(办事处)在有关法规政策范围内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水平。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2008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各地要按照“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操作规范、队伍过硬、资金到位、公开透明”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分级细化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具体标准,各级对照标准逐项自查,在纠正问题、范围程序的同时,逐步形成相对固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搞好自查的基础上,对下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帮助基层低保部门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

第四阶段:规范完善(2008年4月1日至5月31日)。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规范完善。对共性的问题,要进行集中教育和培训;对疑难问题,要组织力量攻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认真处理。对问题比较多的地方,上级民政部门要重点指导,帮助解决,切实保证活动成效。

第五阶段:总结交流(2008年6月1日至30日)。各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树立一批基层低保工作“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市局将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对活动开展情况予以评比通报,并根据检查情况向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推荐在全省、全国有示范作用的基层低保“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是今明两年城乡低保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全市基层低保工作,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各地要在认真调研、吃透下情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有重点地抓好活动开展,既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又避免“一线平推”、“一锅煮”行为。

(三)总结经验。各地要认真整理活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总结的做法、创造的经验和树立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送。对有重大创新和推荐价值的实践成果,市局将在调研后在全市重点推介。对确有重要社会影响的先进典型,将对其进行深入宣传,或在当地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全市营造“学典型、树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