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的申请人15天内向法院起诉的日期是如何计算的,

我友人的劳动仲裁案子于2010年一月二十五日收到裁决书,(1月21日裁判的),我友人不服此裁决,想起诉但对起诉期不理解,请问:我朋友最迟应在哪天起诉。谢谢急! 主要是对双休日算还是不算不明白

仲裁裁决书下来十五天的计算是,从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十五天,如果遇到最后一天是属于节假日, 那么就会自动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只要对裁决书的决定不满意,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二)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裁决不服的,不能起诉,劳动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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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1、不服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时间是从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算起;
2、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会有一个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从收到裁决之日起计算15日内。因此应当从25号开始计算。十五天内提起诉讼才可以保证仲裁裁决不生效。
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往后顺延。
因此,您朋友的最迟上诉日为2月9日。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裁决书从您签收之日第二天起算。起诉期为15天,这样您朋友应在2月9日之前(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提前一天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
第3个回答  2010-01-27
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算,计算15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