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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是怎样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史。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长期斗争中,依据马列主义的国家学说,对在中国建立什么形式的政权,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
1、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刚刚诞生,就在一大通过的党纲中宣布:“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
2、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中,出现了“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等组织形式,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萌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开始了苏维埃制度在中国的大规模实践。
3、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开始了苏维埃制度在中国的大规模实践。
4、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其性质是工农民主专政,组织形式基本上是仿照苏联的苏维埃制度,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
5、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我们党领导的根据地的政权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取消苏维埃政府,改称特区政府。这一变化,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县以上普遍设立了参议会;二是在政权机关人员构成上实行共产党员、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原则;三是采取了竞选的方针。解放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政权组织形式由参议会改为人民代表会议。这是向人民代表大会的过渡形式。
6、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明确提出,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可以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会议于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它的实施,为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1954年8月,全国省级以下各级政府除个别地区外,都先后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9月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进一步肯定、确认了适合我国国情、便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至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全面系统地建立起来了。
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反复证明,为了自觉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优势,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本质区别。

首先,必须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根本组织形式和核心运行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县乡人大代表是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的,县级以上人大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按照选举单位(除解放军代表团外,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组成代表团参加代表大会。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专门委员会,都不按党派分配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是为人民依法履行职责。而西方议会的议席往往是各个政党、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社会势力政治分赃的结果,由此在议会内部分为不同议会党团,每个党团的背后都站着供养它的利益集团,议员们为了各自党派的私利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第二,必须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在我国,依据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靠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在这样的前提下,人大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其他重要权力,各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司法权。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虽然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我们的政体还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常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分别由议会(国会)、政府和法院把持。有时候这三个机构由一个政党控制,有时候由不同政党分别控制。它们经常以牺牲民众的利益为代价争吵不休、互相扯皮。

第三,必须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的本质区别。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而西方国家的议员则是某党某派的代表,而且往往集中在少数党派,议员的分布范围狭小。我们的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生活在人民中间、同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人民性是人民代表的内在品质。而西方国家的议员则是官僚,在竞选的时候他们向选民点头哈腰、好话说尽,而竞选成功之后则官气十足,忘掉他们对选民的承诺。我们的人大代表,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丰富、最深入,集中起来就可以比较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而西方议会的议员则是脱离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业议员”,是一个拥有自身特殊利益的共同体。我们的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个人不能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直接去处理问题,而是通过会议等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

此外,我们还必须充分认识我国政党和人大的关系与西方政党与议会的关系的本质区别。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其他政党是参政党,我国不存在多党轮流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不容许实行多党轮流执政。这是由中国社会主义国情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也是饱受灾难和屈辱、又亲历国富民强的中国人民的自觉选择。中国共产党还是国家政权和整个社会的领导党,具有对国家和对社会的领导权,而且这种领导权是其执政权的政治基础,也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中的政治核心,这是与西方国家执政党仅仅对应于议会或政府的政治地位显著不同之处。所以,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与多党轮流执政体制下的政党与议会的关系有着本质区别,不能用西方政党与议会的关系来套我国党与人大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像西方政党那样为了获得议席而迎合选民的需要或迫于选票压力而奉行指导思想和政治纲领的机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尊重、支持、督促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职能,以确保国家机关活动的民主性、合法性、公正性、权威性,保证国家稳定、社会和谐、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在人大机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以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本质区别,归根结底是为了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在当今世界政治体系中具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政治优势。让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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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9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根据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在建国初期的历史条件下,由它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对于团结全国人民,胜利完成当时的革命和建设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
1953年,中国基层政权在普选的基础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标志着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制度全面确立,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

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障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项原则规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先后通过了关于中国国家机构的五个组织法。

根据1954年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4年,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1965年召开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国人代会基本上做到按期举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从1953年到1963年先后进行了五次选举,也基本上做到了按时选举。但是,在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连续十年没有召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也十多年没有进行,这使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受到重大损害。

1979年以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得到恢复和逐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走上了正常轨道。1979年7月,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1978年宪法修正案。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现行宪法除了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之外,对于健全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1.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立;2.规定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以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3.规定国家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4.规定国务院增设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应地设立审计机关,以加强对财政、财务活动的监督;5.根据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地方各级政权建设,扩大地方职权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6.改变农村人民公社的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权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以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7.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的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两届,这在实际上取消了领导职务的终身制。

现行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些新规定,有利于从政治上和组织上真正保证全体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地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1999年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又三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文进行了修正。

除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制定了一大批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等方面的基本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经济、文化、教育、科技、行政、国防、民族、环保等方面的法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还审议和决定了国家的一些重大事项,包括若干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等,促进了国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逐步加强了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和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的监督,保障了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推动了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增进了与外国议会和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了国家关系的发展。

吴邦国从三个方面论述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

吴邦国说,一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是西方的多党制。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吴邦国说,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无论是代表大会,还是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都不按党派分配席位。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无论是共产党员,还是民主党派成员或者无党派人士,肩负的都是人民的重托,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吴邦国说,二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中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职责不同,都是在中共领导下、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

吴邦国说,三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不像西方议员是某党某派的代表。人大代表,有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了解最深入。人大代表,是通过会议的方式依法集体行使职权,而不是每个代表各自直接去处理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是代表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

吴邦国说,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断推进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
第2个回答  2010-01-29
看你就是考试作弊嘛,你不晓的带本书翻哦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