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徽为例,由登记注册机构负责处理,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将下达《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书》。
2018年8月21日,《合肥市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对企业重名这一问题,给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据悉,《暂行办法》规定,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由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冠“安徽(安徽省)”的企业名称,以及本市各级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名称争议,按照属地原则,由登记注册机构负责处理。其中,被争议名称属开发区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登记,由市工商局委托该企业所在地的开发区企业名称登记机关负责处理。企业已办理迁移登记,则由迁入地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管辖。
经过处理,双方如果不能达成和解,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将下达《企业名称争议裁决书》。按照要求,在收到裁决书30日内,相关企业应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逾期未申请或拒不变更名称,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以该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向社会公示,同时标注“**企业名称已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
扩展资料: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关于“企业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界定为,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企业名称、字号的保护强调的是制止因恶意使用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字号而搭便车、不当利用他人商誉从而造成市场混淆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合肥出台新规为企业“重名”支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店与实体企业"重名" 是否侵权先看知名度
关键我已经得到工商局注册这个名称的认可,不知道人家有没有注册,担心人家找事。
追答其实你有工商局的批准文件在手,一般都是不怕的。如果你担心的话,可以向工商局咨询是否有同名的店铺,或者说你发现有家跟你一样,让工商局查询下对方是否已经注册,办理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