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的相关要求?

是要求企业上层人员怎样,企业管理中层怎样,下层怎样,还有每年要求完成的数量指标
当天解决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的规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
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证书两年审一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1-20
看看三级安全教育相关内容,以及危化品从业资格证等证书的考取
第2个回答  2010-01-20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的规定如下:
第六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九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三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的操作工、储存保管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因此必须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
以上回答,不知是否满意。欢迎交流。
第3个回答  2010-01-24
可以在国家安监总局网上去查看相关制度或者法律法规,在你的当地安监局网上也可以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