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

如题所述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伦理学界的一场学术讨论。比较集中的对集体主义原则的内涵作了探讨。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类:一是从整体角度,重新探讨了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中的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指出以往在此问题上的片面性,即只强调个体对集体的服从,忽略了集体对个体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二是对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进行辨析,区分了虚幻集体与真实集体、小集体与大集体,对个人服从集体做了较透彻的分析。第三种观点则提出了集体主义原则中的主体性问题。认为主体是意识到自己在集体中的地位和作用,能主动的承担并履行集体责任的人。处于集体主义中的人,既是集体的主体,集体的构造者,又是集体中的客体,集体主义原则的约束者。由是,主体既对集体负有社会义务,又享有集体中的个人权利。进而指出,集体主义的内涵有两方面的变化:其一集体主义不是服从性原则,而是调节性原则。二是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协调是双向的义务履行过程。有人主张应从新澄清和界定个人主义的概念,并与利己主义区分开来,从而引发了以个人主义为中心论题的讨论。主要有三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个人主义应作分层次理解。认为个人主义有两个层次:低层次的个人主义,它强调个人的物质需要,而利己主义属于这一层次。并可能导致唯利是图、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状况。高层次的个人主义,强调的是个人的精神需要,如人道主义所强调的爱的需要、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第二种观点指出,个人主义实际上是一种世界观和行为选择方式,其关键,就是以个人为中心来看世界、看社会和人际关系,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针锋相对。认为这种将个人利益、需要、意志和要求置于集体之上的思想和行为方式肯定会危害社会。第三种观点对个人主义作了详尽的分析批判。指出个人主义有三层意思:即强调个性发展,强调个人权利和个人利益的至上性,强调个人的尊严和价值。但无论如何,个人主义总是以个人为最核心的价值标尺的。而且,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本质上都是同一的,在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时,都主张以自我为中心,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以个人幸福为最终目的,并以此为衡量行为善恶的最高价值尺度。除此之外,中西社会的制度、文化传统的差异,也会导致个人主义表现出不同的效果,认为中国的小农经济所派生出来的小农意识最容易认同个人主义的危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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