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报案材料移送到法院,受害者该怎么办,用在去法院起诉吗?

如题所述

2014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七、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属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所以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不用到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会对被害人的财产进行追缴、退赔。如归刑事案件结案后,追缴的资金不足以赔付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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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4
不用。受害者等候法院开庭通知就可以了,这是一起公诉案件。不用受害者起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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