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架死人一般多久开庭审理?

如题所述

  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也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流窜作案、团伙犯罪的,时间会更长一些。以下是刑事诉讼程序,请参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1
上诉案件的审理,从基本过程来看,与第一审案件的审理大致相同,一般要经过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等诉讼阶段,其中开庭审理又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与宣判等过程。为了避免没有必要的重复,民事诉讼法在规范第二审程序时,在立法技术上采取了准用的方法,即《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因此,关于上诉案件的审理,仅介绍和讨论审理程序中的特别规定。一、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表明我国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的特点是:第一,第二审人民法院既要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审理,又要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简言之,第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第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只对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审理,即只审理关系到上诉请求是否成立的事实与法律适用,对于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一审裁判认定的事实与适用的法律,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审理。其中,就审理的事实来说,既包括上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但不服第一审裁判认定的事实,也包括上诉人在上诉请求中提出的新事实;就审理的法律适用来说,既包括第一审裁判适用的实体法,也包括第一审裁判适用的程序法。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6条规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总之,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受上诉人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我国法律关于第二审审理范围的规定基本上属于续审模式。 但是,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我国实行不完全的续审制。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8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正。最高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5条规定,第一审裁判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即使上诉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纠正。二、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两种方式,即开庭审理和迳行裁判,而且在具体适用上,应当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迳行裁判为例外。 (一)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上诉案件审理的基本方式,其要求同时传唤各方当事人并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判等环节,对原裁判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以及当事人提出的新事实进行审查和口头辩论,经合议庭评议后作出新的裁判。开庭审理是实现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利于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信服感和确保司法公正。 (二)迳行裁判 迳行裁判也称为不开庭审理,就是不同时传唤当事人、不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合议庭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直接对案件作出裁判。关于迳行裁判,有以下几点应当注意。 1.迳行裁判必须组成合议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审理方式,第二审程序都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能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第二审程序实行迳行裁判的,同样必须组成合议庭,不能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2.迳行裁判不同于书面审理。书面审理就是在不开庭、不调查、不询问当事人的情况下,经过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以及第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就作出裁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迳行裁判尽管不开庭,但除了阅卷之外,还必须开展调查,询问当事人,听取当事人陈述,这些远远超出了书面审理的范围。 3.迳行裁判的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只有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才可以适用迳行裁判,迳行裁判只是上诉案件审理的补充方式。经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之后,事实仍然不清的,还必须开庭审理。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第188条规定,下列案件可以迳行裁判:一是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二是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三是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四是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虽然《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并以开庭审理为基本方式,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上诉审法院都以人手紧张等为由,仅由一名承办人负责“审理”上诉案件,且大部分上诉案件都得不到开庭审理,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合议制度,也违反了上诉审案件裁判的程序制度,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1
具体等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后移交 检察院公诉。
第3个回答  2010-11-11
正常侦查是三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一个半月起诉。法院是最长一个月半月的审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12
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