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离职,填写离职原因时,可以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等方面填写。
1、个人因素
比如想换一个工作环境,不排除部分人员,因为长期在某个行业或者是某家单位呆久了之后,会产生一种职业厌倦感,或者是出现职业厌倦期,换一个新的单位或者是环境,对提升工作的激情,是很有帮助的。
2、家庭因素
常见的家庭因素有:父母生病了,需要回家照顾;家里孩子太小,家里父母照顾不了,孩子离不开;家里准备盖房子,全家人都要回家;兄弟或姐妹要结婚,自己作为家中长子/姐需要回家操办;家里发生了邻里纠纷,要回去处理等。
辞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如果您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依据劳动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通知一定要公司签收,您保留签收的证据。如果您将辞职通知交给公司但未签收,到时发生争议时公司会反过来说您未通知即擅自离职,属旷工行为,这样将对您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