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遗嘱有效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的,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43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欠债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进行的其他交易行为,法律效力待定,如果其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或者法定代理人经相对人催告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应当认定交易行为无效。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借钱给未成年时,要看借款金额的大小。如果借款金额不是很大,是未成年人依法能独立实施的行为,那么,这个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如果金额太大,超过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范围,则出借人有一定的过错,如果让未成人的父母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也不妥当,因此出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可由法院裁定父母偿还数额的百分比。 此种情况,同样适用于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有着严格而明确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需要共同还款。如果父子共同借款的,需要父亲继续为儿子还款的。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共同还款人,那不需要父母还款。如果恶意催款的,法律上也会严厉打击的。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纯获利益的合同如何处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合同符合其它要件即可生效。 《民法典》 第十九条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第二款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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