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法中的绿色原则的功能。

如题所述

【答案】:【分析】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均是可考点,考生应当予以掌握。其中,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典》新增内容,是重要考点。
(1)绿色原则的定义
《民法典》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和环境。绿色原则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原则,在例如环境侵权等特殊侵权构成中基于绿色原则而确定其特殊的构成要件。
(2)绿色原则的功能
绿色原则又称生态保护原则,是我国《民法典》所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其功能主要有三项:
①指导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活动和民事司法均具有指导意义,如未来编纂民法典时应以该原则为指导进行具体制度的设计。
②约束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活动和民事司法均具有约束力,如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公益。
③补充功能。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如无具体规范可适用,可以依据绿色原则寻求立法本意或者法律价值取向,通过目的解释,裁判具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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