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在企业起什么作用

安全管理在企业起什么作用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经理(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既要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付职开展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付职做好分管内的安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组织对重大
  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9、每季度一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从业人员(工会、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0、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生产付总经理(分管安全)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付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协助总经理做好本单位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协助总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布置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3、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组织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7、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解决或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措施。
  8、发生轻伤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组织调查,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技术付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付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技部门的工作,协助厂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中有关技术问题,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并做出有关技术方面的鉴定和整改措施。
  8、负责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培训。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付职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经营、财务等付经理(厂长)应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监督所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2、主持分管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问题。
  3、参加分管部门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厂)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2、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车间级)
  4、组织制定临时任务和大中、中、小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负责现场指挥。
  5、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符合安全方面的要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并报告上级;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发生轻伤事故,立即报告公司,并负责查清事故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
  8、每月一次召开车间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及时报告公司。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六、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车间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负责人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负责人做好车间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协助车间负责人做好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并做好检查纪录。
  七、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贯彻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并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班组级)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八、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 班组安全员(由付班长兼任)接受厂部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 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 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防训练。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 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九、生产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二节 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十、公司党委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十一、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主要任务是组织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制定和审查公司内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负责审定各种安全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负责事故报告的审查分析处理,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指令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2、安委会成员在领导各部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按规定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文明生产管理及对各类事故进行研究处理。
  3、安委会要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纳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计划,保证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方面。
  4、安委会的专职人员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的安全检查要公布纪要,每月事故鉴定要发通报。
  5、安委会随时对厂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审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反者及时进行纠正和批评教育,形成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7、监督检查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部门或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8、对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认真执行安全规章的部门和有关人员负责批评教育,对于因此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
  9、对于事故争议负责做出裁定或报请上级部门裁定。
  十三、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技术部门是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专职机构,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意见。
  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组织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车间、班组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及时送有关部门培训或复训。
  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8、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9、做好安全生产台帐记录,安全法规及企业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0、业务上接受上级安监机构的指导,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四、生产计划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和人力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杜绝超负、超能力荷生产。
  4、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6、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7、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等问题。在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状况,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负责组织工艺技术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6、参加重伤亡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十六、设备动力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设备动力部门对本企业设备安全运行负有具体指导、检查责任。
  1、负责本企业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并负责做好特种设备和固定设备的登记和检测、维修保养台帐记录台帐。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安装,安全性能的调试、操作规程的制定,并对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
  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做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十七、质量检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安全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十八、供销、运输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对采购的原材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是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合格产品;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向有相应规定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索取质量保证书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2、采购的物品进仓必须有验收制度,既要验收数量又要验收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对其采购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3、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运输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4、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化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
  5、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装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6、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7、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8、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十九、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单独分类列帐。
  2、在财务预算中,把安全生产投入所需的资金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并优先予以安排。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4、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5、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经安全部门签字同意,不予报销。
  6、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范围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如:安全联锁、报警、安全通讯、监测、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6)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7)安全咨询、评估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二十、行政人事部门(厂办)的安全生产职责:
  1、招收录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方面执行。
  3、严格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4、会同安全部门对新职工入厂、老职工换岗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作业。
  5、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安全技术列入对员工的考核内容,作为员工上岗、定级、奖励、晋升的依据。
  6、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考证、复审及人员调动工作。
  7、会同安全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定期及离岗或退休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8、做好参保工伤人员的理赔工作,协调做好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基建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和职业卫生要求。
  2、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
  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3、组织对外来临时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安全交底。以确保外来临时施工人员本厂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管理制度。
  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按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保证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6、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二十二、保卫(防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值班时做到“五不准”:不准睡觉,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看小说,不准打扑克、下棋。
  2、严格实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禁止闲人出入,禁止职工带朋友或小孩上班,禁止非本厂职工在集体宿舍住宿。
  3、负责企业内剧毒品、易燃易爆、职工宿舍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安全管理。
  4、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5、负责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明火、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参与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及验收工。
  7、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置、维护及台帐管理。
  8、组织对火灾的朴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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