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册期内可以主动申请注销注册吗,注销注册后我的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不会作废吧,还有今后如果我再想注册建造师,需要履行哪些相关手续?盼网友解答,这个问题纠结好久了!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这里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具体是什么意思
北京市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的流程如下:
1.打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
2.选择“办事指南”--人员资格管理--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不含一级临时建造师)
3.点开以后可以看到相应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等。
具体流程如下,其他省市的流程可以查看相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
追问我还是关心如果注销注册了,执业资格证书会作废吗,还是只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执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重新注册是使用原有的执业资格证书,还是需要重新考试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追答如果注销注册了,执业资格证书不会作废的,只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你没看到在一级建造师公示里面,有很多都是重新注册的。重新注册使用原有的执业资格证书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