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父母犯法,却一直替他们隐瞒,这种行为违法吗?会不会被处罚?

如题所述

第一、单纯的隐瞒,不违法也不犯罪。


我国古代社会,自汉代以来确立了一项“亲亲得相首匿”的刑罚制度,它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具体是指,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可以相互包庇隐瞒,不向官府告发的一项制度。


由此可见,我国古代是有替直系亲属隐瞒罪行这个传统的,那时候不仅不是犯罪,还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支持。


一直到了今天,隐瞒父母的犯罪行为,不主动检举告发,仍然不是一种违法或犯罪行为。







第二、隐瞒不报和窝藏包庇有所不同。


有些人可能会问,刑法中不是有一项罪名,叫窝藏、包庇罪吗?隐瞒父母的犯罪行为,不构成窝藏、包庇罪吗?不构成,隐瞒不报和窝藏包庇并不相同。


所谓窝藏是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比如明知父母犯罪了还予以收留、帮其隐藏,为其提供钱财、出逃路费,帮助其逃跑等,就构成窝藏。


所谓包庇,专指做假证明予以掩盖隐瞒的行为。


但只是单纯地知道父母犯了罪,没有对父母的逃跑、掩盖罪行等提供帮助,就不会构成违法犯罪。







第三、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由上面的规定可知,如果你知道自己的父母犯了法,等公安机关向你了解情况的时候,你仍然有义务将父母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实的向公安机关进行陈述。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如果你知道别人犯了罪,作为证人,你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果你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你到庭作证,到庭后你仍然拒绝作证,你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司法拘留。但,如果犯罪的人是你的父母,就完全可以不出庭作证。

不出庭作证不意味着你可以不作证,你仍然有作证的义务,只是可以不到法庭上去赤裸裸地指控父母的罪行而已。


我想,这与“亲亲得相首匿”制度是一脉相承的,虽然现代法律要求所有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要求近亲属到法庭上赤裸楼的去指控自己最亲近的人犯罪,仍然是有悖于伦理的,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法律才规定了近亲属有免于出庭作证的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作证与主动检举揭发也是不同的,前者是司法机关主动找到你的时候,你需要据实说明情况,后者是在司法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你主动到司法机关去告发,题主的问题应当指的是后者。


所以,我的结论是,即使你知道父母犯了罪,你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主动告发的义务,你的隐瞒行为不会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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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31
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涉嫌包庇罪,如果被警察查到是需要受到处罚的。
第2个回答  2022-05-31
这种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属于包庇行为,也会做出一定的惩罚。
第3个回答  2022-05-31
这一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很可能出现包庇行为,如果查实的话就会构成犯罪;是会被受到相应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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