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狗咬死了宁王的仙鹤,知府是怎么救百姓的命?

如题所述

鹤狗相斗,不关人事。知府让狗来承担责任,百姓无责。


一、御赐仙鹤去世

宁王是明朝中期最大的一位诸侯王,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宁王横行霸道,百姓都很怕他。

一天,宁王的一班奴仆带着一只仙鹤招摇过市,仙鹤脖子上挂着刻有御赐两个字的牌子,就在他们得意洋洋遛鸟的当口,从路口斜刺里冲出来一只凶猛的大狗,直扑仙鹤。

众奴仆还没反应过来,大狗一扑一咬,仙鹤就呜呼哀哉了。奴仆们一看傻眼了,“御赐”之物,必须要好好看管的,这下非被王爷打死不可。


     

二、知府判案

奴仆们气急败坏,一拥而上,围追堵截,费了半天劲才把大狗抓住了,并找到了狗的主人。

奴仆们抬着死鹤,把狗和它的主人带到南昌府衙,简要地向知府祝瀚说明了情况:“请大人做主,杀了这厮和他的恶狗,为王爷的仙鹤偿命!”

祝瀚是便传令把狗和主人都带上来,升堂断案,他问狗主人,纵狗咬死御赐仙鹤,你可知罪?狗主人回答“回禀大人,小人并没有让我家狗去咬那仙鹤啊!这条狗有个怪毛病,见到家禽就咬,我也没办法啊!

       

祝瀚一拍桌案“大胆!无视御赐金牌,咬死王府仙鹤!来人,让恶狗认认这块金牌,看它是否认识‘御赐’二字?”衙役拿着金牌让狗辨认,大狗嗅了嗅,扭过头,一点反应都没有。

奴仆们不知道祝瀚在想什么,讥笑道:“大人,狗哪里识字呢?”

祝瀚一本正经地说“说得好!禽兽相斗,出自本性。狗不识字,当然不知道这鹤是皇上御赐;既然不知是皇上御赐,那么咬死了御赐仙鹤,能责怪这条狗吗?”

“鹤带金牌,狗不识字,鹤狗相斗,不关人事。狗主人无罪,当堂释放,狗虽因不识字伤鹤,但既有犯罪事实,就需严惩,来人,将狗送进王府,请王爷随意处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6-17
知府辩解道狗不识字,不认识白鹤脖子上的御赐二字,既然狗不知道白鹤是皇上赏赐的,就不会犯欺君之罪,白鹤是狗咬死的,不能让人偿命。
第2个回答  2021-06-17
知府告诉宁王这是动物之间的竞争,与百姓没有关系,百姓是无辜的,这样才救了百姓的性命。
第3个回答  2021-06-17
主要是在当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并且在当时也是表明了这个仙鹤的死和百姓并没有太多的关系,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也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中间人的作用。
第4个回答  2021-06-17
当时唐伯虎写下状词:“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写完,双手递给知府大人,并补充说道:“知府大人,对待这等无理之人,只能以此法治之,不可认真处理。”

  知府接过判词一看,脸上顿时露出笑容,觉得判语文词精妙,入情入理,以诙谐之笔巧妙地道出案情原委,而又让宁王府告状之人难以应对。于是,当下便驳回宁王府的诉状,了结了这桩“鹤犬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