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耗用量比例分配法是指多种产品共同耗用同一种原材料时,根据定额耗用量分配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
在定额比较齐全、也较稳定的企业中,通常可用这种方法来分配材料费用,也可用于其他要素费用在各种产品戍本之间及其与在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分配。
一、计算公式
某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该种产品实际产量×单位产品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费用分配率=应分配的材料费用÷受益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种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费用分配率。
二、实例
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同耗用某种材料1 200千克,每千克4元。甲产品的实际产量为140件,单件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4千克;乙产品的实际产量为80件,单件产品材料消耗定额为5.5 千克。试计算分配甲、乙产品各自应负担的材料费。
计算分配如下:
甲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140 ×4=560(千克)。
乙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80× 5.5 =440(千克)。
材料费用分配率=(1200×4)÷(560+440)=4.8(元/千克)。
甲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560×4.8 =2688(元)。
乙产品应分配的材料费用= 440×4.8 =2112(元)。
合计 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