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海关报关资料可以做为证据?

如题所述

报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而且,如果与相关事实有密切联系,还属于重要的证据。这类证据属于书证。


一、证据的价值:

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证据的作用。如果不能与事实本身相关联,则没有证据价值。


二、《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18
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法对证据的分类和范围基本一致,如《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这里的电子邮件即便没有被归为书证,也是电子数据。所以说,可以归为证据。
但是是否计入书面通知,由于目前电子签名等技术尚未完全普及,即能否证明对方收到邮件并获知内容,需要其他证据的佐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