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5年,月薪1万,现要降4000元,我不同意,如劳动仲裁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多少钱?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得到补偿,劳动仲裁,只要劳动者没有很明显违反公司和国家规定,一般都会赢。
多少钱的话,得看你在公司实际干了多久,按照实际的工作时间来算工资。
比如,你工作了10个月,其中5个月已经给你发了1万/月的工资,剩下的5个月要给你降工资,至给你发了6000元/月,你可以得到剩下的4000元/月乘以5。
当然,这些诉求你得在劳动仲裁里面明确要求,仲裁机构才会给你判。
当然,你还能要求其他的经济补偿,这个就看仲裁机构怎么判了,不一定会有。追问

现在我己经做了三年,根据约定还有二年,应该还要补偿二年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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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1
1、如不同意,不要主动辞职,等单位提出辞退,可以要双倍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金标准:该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半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到1年,1个月工资,以此类推。
3、建议继续工作,直到单位辞退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和工资差额。
4、如果不想干了,也有合适的机会,跟单位协商赔偿,那就以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差额。准备劳动合同,单位降薪的证据(邮件、聊天记录,必须有书面通知或已经发生的证明)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处理,证据齐全的话,这个比仲裁快些。
第2个回答  2019-01-31
第一,你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不胜任这份工作的表现以及工作期间没有不认真工作的表现,就是不给公司给你将工资的合理的证据
第二,你的劳动合同上面要有明确的薪酬福利条款
第三,你要有公司给你降薪的证据
满足以上三点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赔偿标准按N+1然后乘以你的月平均工资
N是你工作的年限
第3个回答  2019-01-3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员工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如没有正当理由无故降低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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