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高层建筑防火分类分为一类和二类。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下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