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总目标

如题所述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总目标如下:

“四基”: 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

“四能”: 发现问题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课程目标从"双基"到"四基"、从"两能"到"四能",在原有"双基"基础上增加了"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在原有"两能"基础上增加了"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扩展资料:

设计思路

1、学段划分

为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整体性,《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通盘考虑了九年的课程内容;同时,根据儿童发展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将九年的学习时间具体划分为三个学段:

第一学段(1~3年级)、第二学段(4~6年级)、第三学段(7~9年级)。

2、课程目标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结合数学教育的特点,《标准》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总目标,并从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阐述。

3、课程内容

在各个学段中,《标准》安排了"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四个学习领域。课程内容的学习,强调学生的数学活动,发展学生的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以及应用意识与推理能力。

数感主要表现在:理解数的意义;能用多种方法来表示数;能在具体的情境中把握数的相对大小关系;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为解决问题而选择适当的算法;能估计运算的结果,并对结果的合理性作出解释。

符号感主要表现在:能从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并用符号来表示;理解符号所代表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会进行符号间的转换;能选择适当的程序和方法解决用符号所表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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