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完善从业者平台和利益分配机制。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司机、乘客等相关方公布定价规则和收入分配规则。乘客支付的总金额和司机的劳动报酬,乘客支付的总金额减去司机的劳动报酬与乘客支付的总金额(俗称“拿”)之比为以保护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其次是鼓励网约车平台使用自有车辆经营,要求网约车平台不得以高风险抵押和押金转移经营风险,依法防止司机自由退出市场。完善协商机制,要求地方主管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司机诉求,列出问题,提前解决纠纷。司机申请网约车资质时,属地受理单位应在受理前告知市场经营情况,使司机合理考虑经营风险,避免被夸大宣传误导。
再者是确保员工得到合理的休息。各地有关部门要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科学确定司机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确保司机有充足的休息时间。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不断优化调度机制,提高车辆在线服务期间的运营效率,不得以兑换等方式诱导司机加班,这样就能更好的保证网约车司机的权益。
要知道的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快补齐交通运输业新业态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短板,保障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群体的基本权益。新业态从业人员得到有效保障。推动新旧业态融合发展,继续深化出租车改革,在促进网约车规范发展的同时,加快邮轮车辆转型升级,增强邮轮车辆资费时效性和灵活性,有效激发巡航车辆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此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公开定价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