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企业共用一户电表,电费增值税发票开给甲企业,进顶税留在甲企业抵扣。当甲和乙企业结算时,甲企业

甲乙丙企业共用一户电表,电费增值税发票开给甲企业,进顶税留在甲企业抵扣。当甲和乙企业结算时,甲企业可否将乙应分摊的电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不然的话,乙不没有这部分进顶抵扣了。
我说的是两户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说的发票也指专用发票。就是说甲能否开专票给乙?

你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应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并将该原始凭证分割单副本附入记账凭证,建议你公司,报主管税务机关部门审批并据以税前扣除。并同时制作原始凭证分割单及原始凭证复印件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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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8
不可以,增值税是凭票抵扣的,只能由取得专用发票方抵扣,。
建议再安装一个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