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有哪些燕乐机构?

如题所述

那是在唐代天宝年间的一天,唐玄宗李隆基与亲王下围棋,著名音乐家贺怀智在一边表演大曲助兴,皇帝的妃子杨玉环身带交趾国进贡的名为“瑞龙脑”的香料站在一旁观看。

当时,皇帝的棋局形势不妙,眼看要输棋,杨贵妃灵机一动,她把西域进贡的小狗放在座位上,那小玩意随后一下子登上棋盘,搅乱了棋局,为皇帝解除了即将输棋的尴尬。

皇帝抚掌大笑,贵妃也娇面如花,贺怀智演奏的大曲声更妙了,只留得亲王一个人在那里郁闷。

当时清风徐来,贵妃身上的香料味道更浓了。突然,风吹掉了贵妃的领巾,落在贺怀智的琵琶上,他却因为演奏大曲入了神,对此浑然不知。

等贺怀智演奏完大曲回到家后,他才发现琵琶上有个领巾,竟然芳香不散,他便将领巾放进一个锦囊里,保存了起来。

过了七八年,杨贵妃死后,唐玄宗追思贵妃不已。有一天,贺怀智觐见唐玄宗,为唐玄宗演奏大曲,他这才呈上锦囊。

玄宗打开锦囊,他一边取出那带有贵妃香气的领巾,一边听着贺怀智演奏的大曲,顿时百感交集,老泪纵横,仿佛回到了七八年前的那天,也深深被大曲所吸引。从此,唐玄宗便迷恋上了大曲和音乐,很想从中寻找一些杨贵妃的影子。

在唐代,宫廷的燕乐机构非常庞大。在唐初时,西京长安和东京洛阳都设有太常寺、大乐署和教坊等中央音乐机构,但当时教坊的地位并不重要。

到了714年,唐玄宗李隆基改组了大乐署,他将其中唱奏民间音乐的乐工分出来,单独成立了4个外教坊和3个梨园。

从此以后,教坊与梨园逐渐受到重视。地方府、县在唐初已有“县内音声”,盛唐以后已普遍建立了“衙前乐”的音乐机构,规模比以前有所扩充了。

唐玄宗时,原有的一个内教坊设在禁苑内的蓬莱宫侧。新设的外教坊,两个在长安,两个在洛阳。长安的外教坊,一个设在延政坊,名为左教坊,以工舞见长;一个设在光宅坊,名为右教坊,以善歌取胜。洛阳的两个教坊,都设在明义坊。这些教坊与大乐署不同,它们都直属宫廷,由宫廷派中宫为教坊管理,主管整个教坊的所有事务。

唐玄宗时的3个梨园,一个设在长安宫中,主要表演法曲,并担任唐玄宗新作的试奏任务;一个设在长安的太常寺里,称为“太常梨园别教院”,主要试奏艺人们创作的法曲;一个设在洛阳的太常寺里,称为“梨园新院”,主要演奏各种民间音乐。

在唐代的这些音乐机构中,宫中的梨园有从坐部伎里选出的优秀男乐工300人;还有女乐工几百人,住在宫中的宜春院。他们全由唐玄宗亲自指导,称为“皇帝梨园弟子”,艺术水平最高。

还有宫中的内教坊,其中乐工有男有女,女乐工依色艺的高低分成不同的等级。最高的称为“内人”,他们住在宫里的宜春院,人数最少,她们每逢表演大型的、艺术性很高的歌舞时总站在舞队首尾的重要位置上,所以又称“前头人”。

其次则称“宫人”,人数较多。再次的乐工称为“弹家”,她们都是普通百姓家的姑娘因容貌秀丽被强征入宫的。她们以弹奏琵琶、五弦、箜篌、筝等乐器擅名,歌舞则不精通。

所以唐代学者崔令钦在他所著的《教坊记》说她们练习一个多月还不一定能演出的歌舞,内人只要练一天就行了。艺术水平次于内教坊的则有长安的外教坊与太常梨园别教院,约有乐工几千人。

唐代燕乐机构艺术水平最低的当推洛阳的梨园新院与教坊,有乐工1500人。在这些乐工中,只有技艺优秀者才有资格进长安的教坊。

此外,宫中的梨园还附设有一个“小部音声”。它由三十几个15岁以下的孩子组成,曾经在755年因为演出新作品《荔枝香》而受到唐玄宗李隆基的称赞,可见它也有一定的艺术水平。

至于府县所属的“衙前乐”,在盛唐时期主要演出各地的民间音乐和散乐、百戏等。中唐以后,地方藩镇割据势力加强,一些重要府治所在地的“衙前乐”,也承担了创作演出歌舞大曲的任务。

唐代这些音乐机构中的乐工,总数大约在万人以上,其来源一部分是世世代代都是乐工,或是因犯罪而沦为“工乐”的良民和少数官宦家属。

工乐的地位比官奴婢稍高。他们除了只能与同等级的人通婚和官奴婢相同外,稍有不同的就是他们都按“番上”制度服役,就是说每年按一定的时间到所属为机构去服役,服役的时间是每年4个月。

此外,唐代统治者还从各地征调近万艺人进京服役,这些艺人称为“音声人”。他们的社会地位较高,可以与良人通婚,可以与良人一样“受田进丁”,其赋税及徭役则以其地之远近按一年4至6番,也就是一年3个月,两个月零12天或两个月的办法进京服役来代替。

唐代的帝王为了自己音乐享乐的需要,他们规定从各地征调来的乐工必须在长安或洛阳的大乐署中进修。他们学习的课程依难易的程度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清乐大曲60日学成,大文曲30日必须学会,小曲则20日学会。

至于唐代燕乐十部乐中的西凉、龟兹、疏勒、安国、天竺、高丽等大曲各30日,次曲各20日,小曲各10日。散乐、雅乐大曲各30日成,小曲20日。

而且这些乐工起码要学会50曲燕乐以上,并能参加演出者才能学成出师。一般说来,学最难的大部伎要学3年,次难的部伎要学两年,最容易的小部伎只学一年。

大乐署对担任教学的大乐博士,音声博士,助教博士等较高级的乐工还规定了每年要根据学生的质量来考核成绩,一般可分上第、中第、下第三等。成绩卓著者可得官职,但乐工的身份是不变的;成绩拙劣者则要降低或除名。

学生在学期间,一切费用都由自己负责,学习期满后每年仍要有几个月的时间无偿地去长安或洛阳服役,不愿服役者必须交纳实物或货币代役。进修的乐工中成绩优秀者,假如朝廷要他充当大乐署的助教博士或征入教坊、梨园等音乐机构长期服役的,可由朝廷付给一定的报酬。

教坊一般也设有专掌教学的音声博士、曹第一博士、曹第二博士等。这种艺术教育制度,在当时条件下对艺术质量的提高是有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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