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抗诉期限。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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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2

第2个回答  2019-02-01

2012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彻底颠覆了此前申请检察院抗诉的程序。

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扩展资料

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才能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向法院递交在再审申请后,被法院驳回的。要注意,现在申请再审的期限为6个月了。可以选择递交申诉状或照样递交再审申请等驳回,然后再去检察院申诉。抗诉申请书的写法很讲究技巧,否则会被检察官扔进垃圾桶。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现在法院处理再审申请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如果你在原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如果一审没上诉,申请再审难度很高)递交再审申请书(广东省一般是这样处理),材料中转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这一规定在司法实务中存在争议。有些检察院认为,所谓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是他们说了算。当事人则认为,只要他们认为明显有误,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再审。在此,建议去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当事人,务必按照抗诉的法定理由陈述清楚你的案情和理由,包括书面和口头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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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8-01
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对抗诉期限作出规定,只对上诉期限做出了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期限是不服判决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抗诉的期限为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 提出上诉状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零一条
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
第4个回答  2018-11-22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

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的时限。

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中规定:“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应不予受理。”

与此相呼应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中规定:“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

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检察院自己抗诉就没有期限。

扩展资料:

【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法定条件】检察院接受当事人的抗诉申请后,要对申请的理由进行审查,检察院审查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检察院抗诉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百度百科:《关于当前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

百度百科:《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