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超出审批面积的该怎么办?

我家通过审批后,属于拆旧建新,但是在批的基础超出70平方,超出的范围是自留地,而且之前是用院墙围起的,建房也符合镇上的规划。现在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我家修起房屋后是否会被强行拆除?

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临时建筑费等,应该不会罚款。但隐瞒已经查实,就有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

    宅基地超占是在1987年以前发生,可按当时的规定处理以后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确权登记;

    1987年以后发生,是经批准用地时超占并符合村庄规划及当地土地利用总规划的,拆除后不能还耕,或耕种意义不大的,经使用者申请可以保留。可考虑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后以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但要在备注栏注明:超占部分在何时经何机关处理,如今后在房屋拆除、重建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字样;

    对于超出面积不符合规划、拆除后能与大块耕地合为一体须责令拆除,不拆除不给予确权登记。待确权登记结束再督促或运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出部分,后给予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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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4

农村宅基地超出规定面积的该如何处理?

第2个回答  2019-02-15
只要你手续完备,超点也没什么大问题。但绝对不要因建房而占公用的道路以及有争议的而没有明确归属的地。因为有这个规定:有争议的不批。批后有争议的不准建。只要你建的房子,和邻里无争议,即使超一点也不会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