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了下家,老板却不让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如果职工自离,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辞职的最关键问题就出来了,员工履行的是通知义务,所以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已经就辞职问题向单位发出过通知,通知的证据直接决定员工能不能顺利的离职,在实务中员工只要撑握有力的证据,单位都是会按时结算员工工资的,最多也就是劳动部门介入后就可以解决,真正到后来走到劳动仲裁的程序的仅是极少数案例。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未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立即离职。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的,可以不经用人单位批准而辞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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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4
跟老板好好沟通,但是一定不要不告而别,合同上是要赔违约金的。
第2个回答  2019-09-24
首先你要走正常的辞职流程。每个公司有每个公司的规定。只要你不违反公司规定,老板就没有办法扣人。
第3个回答  2019-09-24
和老板说自己希望有更好地发展,但是在公司自己看不到希望。
第4个回答  2019-09-24
先找原因,为什么不让你辞职,然后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