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口头承诺2000工资加提成不够3000/月则公司补够3000,三年多了,一直没兑现,该怎么处理?

我于2009年2月进某电梯公司做工,工资从600慢慢涨到1500元,因物价飞涨,这点工资是不够养家糊口,就于2016年春节后辞工。 后来,公司老板多次叫回,答应给2000元/月,外加提成50元每台梯,月平均达不到3000的公司补够3000元(这只是口头承诺,合同书里没有写)。因说给够3000/月,所以同意回了,于2016年8月30日重返公司上班。 2019年初申请结算2016年9到2018年12月平均工资,共28个月需补15400才够3000/月,另加2800元通讯和交通补贴,一共18200元,至今申请一年多过去了一直不兑现,觉得老板在忽悠不会给,为了生存不得不考虑新找其他工作而辞现在的工,但以下几个问题是否可以讨个说法? 一、2009年3月到2012年3月三年里公司不帮买医疗和养老保险,没签用工合同书,是否可以要求补交? 二、2013年到2014年有109台电梯地监费没结(当时每台500元4个人分,可结最少10090元),因老板换部门经理而赖着不给(当初说给的),是否可以继续追要? 三、2016年到2019年共三年公司不帮买任何一种保险,有用工合同,能否要求公司补交医疗和养老保险? 四、平均月薪达3000元,不够就补够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有手机短信证明)?

在职期间,可以凭这些证据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以公司未缴纳社保、工资未足额发放为由辞职,之后去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可以提出补发工资补助,补缴社保公积金等要求,还可以申请解除补偿金追问

申请解除补偿金?

追答

对呀,去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就可以了

解除经济补偿金标准:工龄N年就有N个月工资

你2016年重新入职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工龄连续,则补偿工龄只能按2016年这次入职开始算

社保局有时为了维稳,可能会建议你和企业协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也可以找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他会更清楚地分析企业违法行为,告诉你可以追讨的哪些权益,甚至帮你去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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