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实践活动分为六个模块,如下:
一、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每学年学生参与生涯实践、企业参访、志愿公益服务累计总时数不少于20 小时,经考核合格,获取 1学分。每学年,每生参加同一或多项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数可以累计。每学年每生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分上限为3 学分。劳动教育专题必修2学分。
二、学联与社团活动类:
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参加由学校或者院(系、所)组织的学联与社团活动,完成规定的学习、实践任务,经学生活动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可认定相应学分。每学年每生参加学联与社团活动类学分上限为3学分。
三、学术报告与讲座类:
学术报告与讲座类学分由学术讲座和形势政策专题构成。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每学年听满10次并递交 1篇心得体会,经审核通过可获 1 学分。每学年每生学术报告与讲座类学分上限为 3 学分。每个专题必修1学分。
四、学科与文体竞赛类:
学科专业竞赛项目:校级、省部级、国家级、国际级各类学科竞赛及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专业竞赛等。
五、创新创业与科研类:
创新创业类与科研类学分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术科研项目、社会调查项目、教学实践项目等。其中教学实践项目包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专题、《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专题、通识经典阅读 2+1 课程专题。
六、国(境)外访学游学类:
学生在读期间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交流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回校后凭相关证明材料(主办方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可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经审核后,可获得第二课堂国(境)外交流活动学分。
总结:
在这二课修习的14学分当中,必修的分别有:
1、 劳动教育(2学分)。
2、 学术报告(1学分)。
3、形式政策(1学分)。
4、 教学实践毛概,近纲(各1学分)。
除了必修的6学分,其余二课的8学分则可以根据同学们自身的情况自己选择参与各种二课活动,在大四上学期之前修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