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是一种违法行为吗?下岗职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题所述

准确的来讲“买断工龄”就是一个违法行为,但是对于这一行为的界定是需要弄清楚,因为这是一个较为陈旧的观念,比如说通过多种方式安排企业富余的人员进行内部退养。如果说人数实在过多,企业难以承受,这对于退养人员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通过补偿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这一层面上来说是符合劳动法,那么如何清楚地界定买断工龄是否违法呢?

1、界定标准如下

其一就是买断工龄时,企业是否给退养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如果说有些企业从员工上班以来一直都没有缴纳相应的保险,那么这种拖欠较为严重的情况是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再者就是说企业在对人员进行“买断工龄”之前需要清除对方意见,通过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相应的劳动合同方可取消。或直供本就有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企业按照用人制度及相应的规则,可直接对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大家都听说过“裁员”这一词,这也是让大企业员工最为担心的问题,因为企业的经营方式出现调整,劳动合同也需变更,单位这时解除劳动关系是不违法的。


因为企业与员工之间达成解除劳动关系意见时,如果给员工缴纳的必要的保险,那么对于这部分退养的企业员工而言就算不能够及时的就业,生活中相应的待遇也能够享受到,这才是对员工真正的负责。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得知,如果企业一次性进行经济补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这肯定是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仅有违法律,更多的是有违道德要求,所以说面对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作为被解除人应当对于劳动法有所了解,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劳动关系解除,如有违背必定是违法行为。

2、买断工龄的影响

要知道被企业买断工龄的员工,后续肯定是需要继续寻找工作,那么一些相应的权益就必须要清楚。虽说企业买断工龄会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费用,但是有关于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是否支付问题显得特别重要!假定是在被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已经支付了15年的社保,那么问题不大。就算是继续寻找工作,从这个岗位上退休之后,仍然是可以领取退休金,如果说在取消了劳务合同之前,先前的企业支付养老保险期限并没有到15年,那么这就很难搞!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找工作是很难的。
再者就是说被解聘的员工自己有闲钱可以支付养老费用,假定买断工龄、解除劳务合同时是40岁,要知道这个年纪真的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张口等你吃饭。如果说找不到工作,那么经济可能会陷入困局当中,这一点必须要清楚。买断工龄是不存在有提前退休的可能,从40岁到60岁,这一阶段找工作真的是太难了,保险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说这么多就是为了强调养老保险,希望大家能够心知肚明,不要被其蒙骗。

3、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通过上文的这么多解析,大家也应该清楚在面临企业买断工龄时,丑话必须说在前头!因为一旦被买断工龄之后,面临的就是找工作困难,家庭无收入,一定要强调养老保险问题。再者就是说现在推出的很多就业培训,以及相应的扶持政策,大家也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了解,因为通过这样的渠道可以得到更多的工作机会。
如果当自身权益受到他人不法侵害时,肯定是需要及时的吐露心声,寻求正当途径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是最基本的解决方式,凡事都有法可依,只要是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出现那么违法者必定会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企业都想着怎么解聘你,你也无需留过多的情面,自己的利益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毕竟40多岁的年纪,真的是非常困难,毫无退路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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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0
    买断工龄肯定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这是一种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当企业员工富足,但公司又吸收不了这些员工的时候,公司通过买断工龄的方式,相当于将员工“买下来”。会给予一定的买断工龄补偿金,这样企业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员工推向社会,这种方式成行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国有企业,而现在明知是违法行为,还是有些国有企业顶风作案,私自将员工买断。劳动者一定要明确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补偿金的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者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平均月工资低于企业的平均月工资的,按照企业的平均月工资标准支付。

    买断工龄对于退休金的影响

上面我们讲了,买断工龄是一种企业变相将员工推向社会的方式,因此你一旦被买断,就意味着你没有公司员工的身份了,也就是你就没有企业单位了,那么也就意味着你所在的企业单位不会再给你继续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如果在这样的前提下,你自己又不愿意去购买相应的社保费用,那么确实会影响到自己今后养老金的待遇。”

以上是个人见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20-11-29

“买断工龄”有悖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假设现在依然有企业以买断工龄的方式逼迫在职人员与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买断工龄”的背景:普遍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买断工龄”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企业富余人员的一种方式,普遍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前五六年的时间内。

当时全国各地部分国有企业为了削减人员,达到节能增效的目的,参照在职职工的工龄、工资收入、工作岗位等因素,再叠加企业本身的盈利状况,通过企业和职工的“协商”一致,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然后断绝劳动关系,将职工推向社会自行谋生的一种方式

被推向社会的职工只能另寻谋生方式,或者再就业或者创业,不过对于大多数被买断工龄的职工来说,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职工来说,再就业或者创业都存在较大的难度。很多被买断工龄的职工因为无法适用社会的发展而被淘汰,甚至很多人在被买断工龄后出现生活困难、返贫的情况,哪些能再就业或者创业成功的只是少数。

虽然“买断工龄”这个概念已经很久远了,但是当年买断工龄的负面效应至今没有结束。被买断工龄的职工在赔偿问题上大多是一次性的,一年工龄多则给予几千元的赔偿,少则只有几百元,很多被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只拿到几万元甚至几千元的一次性赔偿后就被推向社会了,就此不再与用人单位有任何关系。之所以说“买断工龄”的负面影响远未结束是因为不仅赔偿是一次性的,而且社保也就此与用人单位没有关系了。

当年下岗的那批职工现在大多已经达到或者即将达到退休年龄了,而这些年里因为用人单位不为下岗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所以这批下岗的职工在接下来的退休生活中依然面临养老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就是说“买断工龄”的负面影响还将持续。

下岗职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现在“买断工龄”这一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了,包括国企在内的企业基本都不会以身试法采用“买断工龄”的方式将职工逐出企业,如果还有类似事件上演,那么必须及时的向劳动监察仲裁部门投诉。其实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前五六年的下岗潮也是违法的,国家也曾三令五申不允许以“买断工龄”的方式让职工下岗,比如原劳动部1995年262号文件就曾支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1998年6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也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社保部门负责人在1998年也明确指出:“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做法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

但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买断工龄”后将职工推向社会,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大部分国企在改革问题上急功近利,以强迫命令、压指标、定任务的方式对企业中的富余职工买断工龄,一赔了之。

对于那个特殊的年代被买断工龄的下岗职工来说,现在想通过劳动法等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经几乎不可能了,毕竟时间过去太久了,对于特殊年代特殊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几乎没有监管部门会予以“翻案”了。近几年国家对下岗职工的重视和优惠补偿政策越来越多首先,除了领取一次性补贴外,部分被买断工龄的职工可以在最长三年的待岗期内领取数额不等的生活费,帮助其平稳度过过渡期;

领取生活费的同时,对于生活实在困难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此外,有些地区的下岗职工可以领取最长2年的失业保险金;对于符合申请4050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下岗职工也可以申请最长6年的社保补贴。再者,在保障在就业何鼓励创业方面,对下岗职工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帮助其更快再就业;对于创业的下岗职工提供场地租赁优惠、小额贴息免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助力下岗职工创业成功。

第3个回答  2020-11-30
买断工龄确实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任何的职工,任何的企业都要给相关的工人进行工龄的一定补贴。所以的话对于下岗的职工的话,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4个回答  2021-06-27
既然"买断工龄"属于违法!那就应该由制造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来承担全部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补偿与赔付……